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部署,坚定不移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中共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修订了《信阳师范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现就责任书的签订工作通知如下:
一、签订对象
校级领导,全体处级干部。
二、签订办法
1.校党委书记同校领导班子成员签订;
2.校领导班子成员同分管单位党政负责人签订;
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同本单位班子成员签订。
三、有关要求
1.各级责任人要认真学习并签订责任书,按照责任书的内容严肃认真地履行职责;
2.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每年将采取随机约谈或听取汇报的方式,了解责任人的履职情况;
3.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起草和签订。
四、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4月8日签订完毕,责任书到学校纪委领取。责任书一式四份,学校党委办公室、校纪委办公室各存一份,签订责任书双方各存一份。
中共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