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委办公室人员必须按照学院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工作期间离岗半天的,须经副主任同意后方可离岗。 三、请假一天以上的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离开,事后必须销假;请假超过三天(含三天)的,按院人事部门规定办理。 四、办公室人员必须自觉参加办公室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办公室人员考勤情况与年度考核和岗位津贴挂钩,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