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中共河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校党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的办法》。
《办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高校特点、学校实际和新情况新问题,对改进调查研究、规范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国内差旅和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严明纪律、监督检查等方面内容作了进一步规范、细化和完善,共7个部分22条。与此前有关规定相比,《办法》更严、更细,更具指导性和操作性。
在改进调查研究方面,《办法》强调,每位校领导每年开展调研不少于4次。调研后要加强对调研结果的分析,每次调研解决1-2个实际问题。调研单位不组织迎送、不安排用餐,调研现场不摆放花草、不悬挂欢迎标语。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次,其他校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
在规范会议活动方面,《办法》强调,校党委书记、校长可主持召开全校性会议。职能部门召开全校性专题会议,分管校领导要审查把关,一般每学期不超过2次。从严控制会议开支,校内会议一般不提供文件袋、笔和笔记本等。
在规范文件简报方面,《办法》强调,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要对各职能部门的文件简报进行审查和备案,未经批准,不得新增文件简报。
在规范国内差旅和出国管理方面,《办法》强调,校领导外出考察交流,陪同人员控制在3-5人。校党委书记、校长每年率团出国(境)不超过1次,其他校领导一个任期内出国(境)不超过2次。校领导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可带1-2名学术助手,不得带与学术活动无关的陪同人员,出差费用从个人学术经费中支出。
在改进新闻报道方面,《办法》强调,全校性重要工作会议要及时、准确、全面报道。校领导主持召开日常工作会议,参加一般性检查调研,到校外开展一般性考察交流等活动,不予报道。校内重大会议、重大活动、重点工作的新闻报道,由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统筹协调。不得直接向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就报道字数、时长、版面、画面等提出要求。
在严明纪律方面,《办法》强调,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在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校级党政领导岗位是管理岗位,校领导一般不在工作时间处理个人学术事务。校领导不得用公权和个人影响照顾自己从事的学科,不得与一线教师争学术荣誉、学术称号、课题、奖励等。校领导公务接待要坚持对等、对口原则,工作用餐安排家常菜、地方菜,不提供香烟,不安排酒水。校领导在办理退职退休手续后,应在1个月内腾退现有办公用房。其他校领导离开学校所在地,须提前向校党委书记、校长同时请假,并向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报备
《办法》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要按照中央、省委部署和校党委要求,结合实际,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从一件件小事抓起,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久久为功,持之以恒,不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成风化俗。